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光辉业绩和伟大成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组队
(一)参加对象。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的党员代表。每个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必须参赛,不得缺席。
(二)组队。以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为单位组队,每队党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党员人数不足80人的,可以自行协商,联合组队,或适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组队。
二、演唱内容形式
(一)曲目。演唱曲目为两首,必唱曲目《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自选曲目内容要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弘扬爱国主义为主。两首歌时长不超过8分钟,音乐自备。
(二)形式。演唱仅限合唱,可以聘请指挥。
(叁)服装。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或歌曲所反映内容、主题等来选择相应的服装,要求整洁、大方。
(四)伴奏。报名时须注明采用何种伴奏形式。
叁、活动日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按要求组织党员踊跃报名。
(二)组织排练阶段(6月19日前)。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制定排练计划,充分利用工余时间,合理安排合唱排练时间,做到工作、活动两不误。
(叁)合唱预赛阶段(6月23日)。
(四)合唱决赛阶段(7月1日前后)。
四、评分标准:(满分10分)
1.所选合唱作品紧扣主题,声部齐全,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2分)
2.合唱队员着装统一,精神面貌积极向上。(1分)
3.上下台迅速,纪律良好,行动整齐。(1分)
4.合唱队声音宏亮,旋律准确,声部清晰,作品处理得体,曲目选择的难易程度。(4分)
5.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能够准确恰当表现,配合默契。(2分)
6.表演形式酌情加分。(0.02-0.05分)
五、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叁等奖5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作为对党员进行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措施,当作展示本单位党员积极向上精神面貌的重要平台和良好机会,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参赛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宣传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叁)报送材料。请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于5月31日前将参赛队的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两首曲目的合唱谱纸质版报送党委组织部,基本信息汇总表、曲目伴奏音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辩诲诲虫锄锄产蔼126.肠辞尘。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