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意义
摸查、防范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增强各单位(部门)主动承担“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专项审计和整改提高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学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二、自查自纠的实施
(一)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
我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情况。
(二)自查自纠的时间跨度
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
(叁)自查自纠的实施阶段
1.第一阶段(2018年10月下旬—12月中旬 ):以责任部门为主进行自查自纠。
(1)审计处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2)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东伟
副组长:李 军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孙典忠 于红波 姜卫东 刘彩云 肖江南 和绪亮 赛金英
毕 叶 唐敬喜 王功勇 张贞齐 钟永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
(3)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召开自查自纠工作部署会议。审计处布置自查自纠工作。
(4)自查自纠工作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和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法办学、规范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内容及分工》另行发送)
(5)自查自纠工作牵头部门就分工工作形成自查自纠报告,自查报告应包括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或建议)等内容。牵头多项分工工作的,合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其他责任部门及时向牵头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6)自查自纠工作牵头部门于12月20日前向审计处提交自查自纠报告。
书面材料加盖公章报送办公楼333房间(联系人:张艳;电话:85953991)
电子材料发至邮箱:2328194620蔼辩辩.肠辞尘
2.第二阶段(2018年12月中旬—2019年1月下旬):以审计处为主组织后续审计、整改。
(1)审计处汇总、整理、审核责任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从中查找我校在整体方面存在的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并报请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2)根据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或校长办公会)的要求,审计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就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组织后续的审计和整改工作。
(3)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开展2017年学校预算执行(含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和2017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审计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