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奖项,每年评选一次,今年进行第叁十一次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本次评奖的申报时间为2017年3月3日至3月31日。
3.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4.由市级及以上社科规划部门、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通过鉴定的课题,需提交立项书和结项证书原件,并按结项(鉴定)证书所要求的最终形式申报。
5.其它申报要求请仔细阅读《青岛市第叁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并严格执行。
6.评奖通知、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登记表等均可到青岛社科网查询、下载。网址: http://sky.qingdao.gov.cn
7.材料提交:
申报人须填写《青岛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附件2)一式叁份(如需复印,请一律用础4纸;除表格中“作者签名”一栏用钢笔手写外,其它部分一律用电子版填写,否则不予受理),并提交申报成果一式叁份(其中着作类成果两份原件,文章类成果至少一份原件)、申报成果支撑材料一式叁份(用复印件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参评成果有关情况”字样,标明姓名和单位)。
各单位将材料汇总后,填写《青岛市第叁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3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416室),同时将评审表和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辩诲谤飞蝉办肠蔼126.肠辞尘,逾期不予受理。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还。
联系人:杜睿
联系电话:85957292
人文社科处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