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效率,根据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现决定对2015年(含)之前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01年至2015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7月31日。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在清理期限前叁个月,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原因、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发表情况,申请延期最多半年。
2.从今年4月开始,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对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将严格按照立项要求的计划完成时间进行管理。2016年(含)以后立项的项目,最多申请延期两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半年;成果形式为专着的,每次申请延期最多一年。需要延期的老师请填写《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送到人文社科处(正反面打印,一式叁份,本人签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已启用2021版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和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请下载最新版填写。
3.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立项通知书的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清查,形成本单位未按期结项的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清单,并按清单将清理事项及时通知到有关项目负责人。列入清理范围的项目,其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采取切实措施,按立项通知要求尽快完成研究任务、拿出最终成果,并按程序办理结项手续,逾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不再受理。
4.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一律做终止处理,被终止执行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被撤销项目的已拨资金必须按原渠道退回。凡被终止的项目负责人,叁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开展项目清理工作是提升社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请各单位务必重视项目中后期的管理,项目负责人也要严肃认真对待清理工作。
联系人:刘玉魏
联系电话:85953575
人文社科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