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已经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书签订实行网上填报与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 网上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在相关下载中下载合同书模板并填好后在“我的项目管理”中上传。待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合同书一式叁份,于11月14日之前报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416室)。
二、合同书中的内容必须与项目申请书及立项通知保持一致。项目研究达到了《对于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的条件后要及时上传结题材料。重大、重点项目要提交《软科学研究》拟用稿件 。项目研究期限为2017年5月31日。
叁、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省和承担单位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要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资助经费按照批准的数额进行预算,自筹经费必须按照申请时承诺的数额进行预算。
四、按照相关规定,由省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因此,重大、重点项目必须提交科技报告,在签署合同书时,需在“研究成果”栏中承诺严格按照科技报告制度提交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呈交的具体流程、格式、要求请登录山东省科技厅网站(飞飞飞.蝉诲蝉迟肠.驳辞惫.肠苍)电子政务大厅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具体事宜由山东省科技情报院负责。山东省科技情报院对复审合格的科技报告进行统一编码、分类编目、主题标引和全文保存,出具“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项目结题前,如不能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将视为未完成科技报告任务,项目不予结题。
五、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合同书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研究任务。
联系人:杜 睿
联系电话:85957292
人文社科处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