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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做好2016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编辑:刘玉魏   日期:2017年07月12日 09:19   阅读:1

 

各单位:

现就做好2016年度及往年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标准

(一)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标准

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年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结项。

1.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或在颁厂厂颁滨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在青高校和科研机构学术期刊、《大众日报》和《青岛日报》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

2.着作类研究成果应由国内出版社用国际标准统一书号出版。

3.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附有市委常委或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副市长等领导的推广性批示。

4.网络类研究成果应在网络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点击量、转发量、跟帖和点赞数量累计不少于10万次(以独立滨笔地址、独立网络帐号计算,重复转发数量不计),同时参考跟帖、点赞和评论的内容。

5.智库研究专项需提交正文不少于3万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及50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并通过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的结项审核。

(二)2015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标准

2015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年立项通知书要求进行结项。

1.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颁厂厂颁滨来源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发表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文章。

2.着作类、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结项标准参照2016年度着作类、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结项标准。

(叁)2014年及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标准

2014年及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依据当时立项要求进行结项。

1.论文类研究成果应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文章。

2.着作类研究成果结项标准参照2016年度着作类研究成果结项标准。

3. 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应提交正文不少于5000字的结项研究报告,并附有副市级(含)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以上各年度、各类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注明“虫虫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四)对于重要事项变更的规定

如有变更项目负责人、改变项目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变更或增补项目组成员、项目延期完成、中止项目协议、撤销项目等重要事项,应向市社科规划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

二、提交材料

着作类研究成果需提交着作2部;论文类研究成果需提交发表论文原件1份;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需用础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领导批示原件1份。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填写《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表》,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集中报送,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结项申请。

叁、评审程序和经费支持

市社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评委对结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青宣网公示。市社科规划办对按期结项并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拨付后期资助经费。

(一)2016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标准

1.论文、研究报告、网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0.5至1.5万元。对完成质量较好的研究成果,每项奖励0.1至0.3万元。

2.着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2至3万元。对完成质量较好的研究成果,每项奖励0.5万元。

3.智库研究专项每项后期资助不超过5万元。其中,达到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的结项审核要求的,按照0.5万元、1万元、1.5万元叁个档次进行资助;获得良好以上等次的,资助2至3万元;获得市领导推广性批示的,奖励1至2万元。

(二)2015年度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标准

1.论文、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0.5至1万元。对完成质量较好的研究成果,每项奖励0.1至0.3万元。

2.着作类研究成果每项资助2万元。对完成质量较好的研究成果,每项奖励0.5万元。

3.2015年招标项目和中心项目,按照当时立项要求进行后期资助。

(叁)2014年及以前市社科规划项目资助标准

延期结项项目不给予后期资助。

四、报送要求

(一)审核要求。请各单位根据结项标准组织好本单位上报项目的初审工作,严格把关,报送符合结项标准的材料。各单位应当仔细核对《结项审批表》中填写的项目名称,与当年度申请的立项选题是否一致,并在“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如实填写。

(二)报送要求。请将每项研究成果需用大信封封好,封皮标注日产精品一线二线三线芒果+姓名。请于2017年7月15日下午12点至15点将结项材料及《青岛市社科规划2016年度项目结项情况统计表》、《青岛市社科规划2015年度项目结项情况统计表》、《青岛市社科规划2014年度及以前项目结项情况统计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送至人文社科处(行政楼416房间)统计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邮箱:qdrwsk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玉魏,联系电话:85953575

 

附件:1.研究报告打印版样

2.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表

3.青岛市社科规划2016年度项目结项情况统计表

4.青岛市社科规划2015年度项目结项情况统计表

5.青岛市社科规划2014年度及以前项目结项情况

统计表

 

人文社科处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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