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面总结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促进成果转化,现将课题结题及提报2014年度研究成果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根据《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规程》(青教通字)〔2011〕29号),做好课题结题及成果鉴定有关准备工作,提交结题申报表、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或研究成果专着。课题研究成果汇编主要包括:
1.封面(说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和承担单位、立项时间):
6.课题研究过程性成果(子课题研究报告、阶段性研究报告、相关的个案研究报告、相关论文及发表情况);
7.相关设计材料(如调查表)、典型案例、重大研讨活动纪实性资料、相关成果的获奖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研究成果专着可单独提报。
所有申请结题的课题均须参加结题答辩,结题答辩会以区(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市教育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答辩委员,通过审阅成果资料、答辩质询、现场考查、座谈等形式对各课题进行研究成果鉴定。
参加结题答辩的课题负责人需以笔笔罢课件形式进行研究报告陈述(不超过20分钟),回答专家质询。请各负责人所在部门于2015年3月25日之前将《青岛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成果结题申请表》(附件2)及研究成果汇编(汇编要求见附件3)报送至社科办。
答辩专家组依据《青岛市教育科研课题成果评价标准》(见附件4),对每个课题答辩情况及成果进行等级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各单位(或个人)申报市级及以上“十叁五”规划课题的基础性依据之一。青岛市教育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结题答辩和成果鉴定情况,选择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课题召开成果研讨会或现场观摩会,促进成果转化。
为鼓励课题研究创新,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主体部分被青岛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文明确采纳、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可申请免于鉴定。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要提交“‘十二五’规划课题免于鉴定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发表或转载的原件。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需重新申请鉴定。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办法》(青教通字〔2014〕117号),2015年市教育局将组织第叁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和个人理论联系实际,全面总结、深入解读课题研究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办学育人水平等方面的实践成果,形成有解释力、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研究专着,为深化全市教育改革提供典型示范。
(四)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工作依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试行办法》(附件5)组织实施。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可先期参加我市组织的结题答辩,由青岛市教育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推荐研究成果,提报初审意见。
根据《青岛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过程管理规程》(青教通字〔2011〕29号),请各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全面总结“十二五”立项课题2014年度研究进展情况,形成课题研究年度报告(不少于3000字)。具体内容包括:
1. 2014年度课题研究推进情况。重点报告研究内容、过程与成效,组织开展的研讨交流活动等。
2.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重点反映课题研究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学校办学育人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成效和成果,要求有数据、有分析、有理论提升,通过描述事实、解释现象、揭示规律,形成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
3.课题研究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一步深化课题研究的目标与方向。
各单位在全面总结基础上,梳理汇总“十二五”立项课题2014年度研究成果及有关实证材料,填报2014年度课题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6)。年度研究成果主要包括2014年度各课题组正式发表的、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或出版的专着(教材)等;有关实证材料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术会议上研讨交流的证明材料、纪实照片、媒体报道、被决策采纳的批示以及典型教育案例、课例实录等。
1.省、市级课题结题申报表及有关成果材料需报送一式七份,教育部规划课题、中国教育学会课题结题材料需报送一式九份,统一用础4纸打印或复印,按要求装订。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
2.立项课题2014年度研究报告、课题研究成果一览表请于3月26日(星期四)前报送到社科办。请将研究成果电子文档及已发表成果的复印件一并报送。
社科办地址:办公楼405室。电话:8595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