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教育立法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方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立法质量,特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2020年山东省地方教育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当紧紧围绕我省教育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拟定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时,应全面了解国家立法的现状和最新动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结合我省教育事业“十叁五”规划的编制,认真分析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开展好立法预测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
(二)提出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符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情况。
(叁)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必要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立法建议项目已经调查论证或者有草案的,欢迎提交调查论证资料、草案以及立法参阅资料等。
(四)各单位在提交立法规划建议项目时,应当填写地方教育立法规划建议表,并提交书面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外省立法情况(主要如广东、江苏、浙江立法情况)。报送时,应当根据立法条件的成熟程度提出列入具体立法年度的意见。已就相关立法项目形成调研论证报告或者草案的,请一并提交。提交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