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部门:
根据《后勤管理处社会用工管理办法》要求,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认真做好社会用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
1.考核采取被考核人年终述职汇报、无记名投票(附件2)的方式进行,由用工所在部门牵头,组织本部门人员召开考核会议,社会用工管理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参加。
2.被考核人员填写《后勤管理处社会用工考核登记表》(附件1),其中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人员,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档案一份;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协议人员填写一份,部门留存。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叁个等次,优秀+称职率≥80%,年度考核合格,优秀+称职率<80%,年度考核不合格;各部门社会用工优秀名额占社会用工总人数的15%(按优秀票数的名次评选),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连续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二、合同期满考核
各用工部门按照《后勤管理处2020年底合同(协议)到期人员名单》(附件3),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工作总结;劳务派遣聘用协议用工,协议期满后不用考核,用工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在“后勤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提交《后勤管理处社会用工续用审批表》或《后勤管理处社会用工停用审批表》。
根据《后勤管理处社会用工管理办法》规定,劳务派遣聘用协议用工,男性达到65周岁,女性达到55周岁,不再聘用。
考核采取被考核人合同期内工作汇报、无记名投票(附件2)方式进行,由用工所在部门牵头,组织本部门人员召开考核会议,社会用工管理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参加。
被考核人员填写《后勤管理处社会用工考核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档案一份。
考评合格确定续用的用工,部门需在“系统”中提交《后勤管理处社会用工续用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办理续签合同手续。
考评不合格不再续用的用工,部门需在“系统”提交《后勤管理处社会用工停用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叁、其他事项
1.各部门考核工作于12月23日(周叁)前完成;各部门用工《后勤管理处社会用工考核登记表》,签字审核后,12月23日前送人力资源部。
2.各部统筹安排,年度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可同时进行。
附件:1.《后勤管理处社会用工考核登记表》
2.《后勤管理处社会用考核民主测评表》
3.《后勤管理处2020年底合同(协议)到期人员名单》
后勤管理处
2020年11月26日
对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用工年度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docx